江西富豪王永红拖欠中植系5亿 60亿巨款下落不明

更多 2018-10-12 18:04 阅读:3488 / 回复:0 楼主xiaoc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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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当债权人用尽一切办法都不能将欠款执行回来的时候,才会考虑让债务人上黑名单,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前有贾跃亭,后有王永红。两位富豪均因公司经营不善避走他乡,在“老赖”路上愈行愈远。更巧的是,两人身后竟隐藏着同一个“狠角色”——债主“中泰创展”。

10月7日,深交所向中弘股份下发关注函,要求董事会说明公司是否与浙江中泰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泰创展”)签订过涉及5亿元债权纠纷的借款或担保协议。

此外,据最高法院网站信息显示,中弘股份、控股股东中弘卓业、实控人王永红及现任董事长王继红等均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对于上述信息,深交所质问称,中弘股份是否构成“信息披露滞后”?

事后来看,不论中弘信披是否违规,此番“得罪”中泰创展都显得不够明智。后者来头不小,与资本大鳄“中植系”关系紧密。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玩家,中植系通过直接或间接持股,先后入股过十多家A股上市公司,管理资产超过1万亿元。

中泰创展官网资料显示,其创办于2008年,是中植企业集团旗下大型新金融控股公司,专注于行业资源整合和创新金融服务。截止2016年末,中泰创展资产管理规模345亿元,营业收入25亿元,净利润8亿元,资本市场浮盈约15亿元。

早在半年前,中泰创展就曾向贾跃亭、甘薇及乐视控股追讨14亿元欠债,因无力偿还,后三者均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这也是贾跃亭妻子甘薇首次被列入“老赖”名单。

查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现,中弘股份实控人王永红的名字最近也出现在“老赖”名单中,申请强制执行的债主正是中泰创展。

北京京安律师事务所张越表示,对债权人来说,如果能申请冻结债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然后进行拍卖无疑是最佳选择,单纯让债务人上失信名单意义不大。但很多时候,上市公司股东会把所持股份质押出去,这种情况下会优先受偿质押权人的债权。

关于债务纠纷相关事宜,时间财经致电中弘股份,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5亿不还成“老赖”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因债务纠纷,中泰创展依据北京市方圆公证处作出的多份公证文件,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市三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额为5亿元及利息、违约金,上述法院于2018年3月1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北京市三中院查询了王永红、王继红、中弘股份等多名被执行人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情况、房屋所有权情况、车辆登记情况及工商登记情况等。

经调查,被执行人名下无机动车登记信息,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由另案进行处置。据此,北京市三中院依法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由于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中泰创展认可法院的财产调查结果,同意终结此次执行程序。

与此同时,北京市三中院向王永红发出《限制消费令》。文件称,“本院于2018年03月01日立案执行申请人中泰创展申请执行你公证债权文书一案”,因王永红未履行相关义务,北京市三中院依据相关法规,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文件还称,若王永红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北京市三中院将依照相关法规,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除此外,(2018)京03执298号公告还披露了其他一些细节。截至目前,中弘股份等仍拖欠中泰创展人民币5亿元未偿还,债务利息利率及违约金利率分别为12.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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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若将时针倒退回去年年底,王永红未私自划走公司账上61.5亿元现金,中弘负债也不会恶化到如此境地。

60亿下落不明
2017年12月,一笔61.5亿元的“巨款”从中弘弘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中弘弘骊”)转出,打给了海南新佳旅业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海南新佳旅业”)。但随后中弘股份发布公告称,上述款项支出未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是由董事长王永红擅自决策的,对此董事会不予认可。

关于这笔“非法支出”,依据中弘董事会提供的材料,是由公司实控人王永红决策、财务总监刘祖明具体执行和操作的。王永红以与海南新佳旅业、三亚鹿回头旅游区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三亚鹿回头”)签订的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为由,让旗下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弘弘骊预支付收购款61.5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海南新佳旅业与三亚鹿回头拥有三亚最大旅游地产项目——半山半岛的多个公司。王永红最终目的,就是吃下半山半岛这块人人觊觎的“肥肉”。

实际上自2015年起,中弘股份就在计划收购海南新佳旅业、三亚鹿回头的土地和相关资产,后历经波折,始终未能如愿。等不及的王永红最终决定“快刀斩乱麻”,擅自将61.5亿元转给海南新佳旅业,此举被董事会发现后,遭到后者阻拦。这件事王永红做得很隐秘,除财务总监刘祖明外,公司高管无一人知情。

董事会称,由于海南新佳旅业与三亚鹿回头没有进行资金偿付,中弘股份始终未能追回任何款项。董事会的应对办法是,向上述两家公司提起法律诉讼,以此维护公司利益。然而时至今日,据天眼查显示,海南新佳旅业的股权与资产均未转到中弘名下,上述款项仍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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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玩味的是,中弘董事会在查询工商登记材料及相关财务资料后,并未发现王永红、刘祖明与交易对方海南新佳旅业、三亚鹿回头之间存在关联关系。董事会据此做出结论,“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述人员对交易对手方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也不存在利用该项交易非法转移并占用61.5亿元股权款情形”。

关于这笔巨款的去向,恐怕只有王永红、刘祖明与海南新佳旅业实控人知道。未来能否追回,就目前来看难度极大,中弘股份也在公告中称,由于“交易对手没有足够的资金偿付,暂时还没追回任何资金”。

据中弘股份于10月8日发布的公告显示,截至2018年9月28日,公司逾期债务本息合计金额超过55亿元,全部为各类借款。公告称,“若无法妥善解决逾期债务,可能会引起更多的债权人因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而提起诉讼”。

对此,北京京安律师事务所张越表示,“一般来说,当债权人用尽一切办法都不能将欠款执行回来的时候,才会考虑让债务人上黑名单,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而对对上市公司实控人来说,不让他坐飞机、高铁、入住高档酒店,还是有一定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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