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表外业务规模有多高?

更多 2020-06-01 20:07 阅读:6180 / 回复:0 楼主xiaocai

图片:t01ac035c01246d5dfe.jpg

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内涵正不断丰富,而表外业务可以更好带动表内业务的发展,纵观一些主流银行,其表外业务规模实际上已经相当惊人,这应该要成为一个从战略上给予高度重视的领域,因此了解表外业务也有助于更深入了解银行。

一、何为表外业务?以及有哪些类别?
(一)基本内涵
1、所谓表外业务,主要指商业银行从事的,按照现行的会计准则不计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形成现实资产负债,但能够引起当期损益变动的业务。

2、表外业务一般是创新业务和中间业务的代名词,且轻资本与轻周期特征突出,与表内业务可以形成很好的互补关系,表内业务的增长往往需要表外业务的带动,表外业务的增长又需要以表内为基础。

(二)政策层面对表外业务的关注要从2000年算起
可以说自商业银行被纳入会计准则的约束框架以来,表外业务便已产生,而政策层面对表外业务的关注则大致可以从2000年算起,特别是在2000-2004年期间,我国对表外业务的关注以及研究达到了一个高潮。

1、2000年11月9日,央行发布《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发(2000)344号),第一次在政策文件中明确了表外业务可以归为担保和承诺两大类。

2、2003年6月24日,刚刚成立不久的银监会对工、农、中、建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表外项目和表外业务情况进行全面调查。这里的表外项目主要指或有项目、委托代理类项目、备查登记项目和其他项目等,具体包括票据、担保、信用证,以及其他或有资产和负债项目。

3、2004年3月25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监测和考核暂行办法》,明确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监测和考核包括对不良贷款、非信贷资产和表外业务风险的全面监测和考核,即不良资产分析包括不良贷款分析、非信贷资产风险分析和表外业务风险分析三个部分。

(三)表外业务的几种主要划分
表外业务的划分口径有很多,我们在讨论时会尽可能地全面梳理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全貌,不过对于财务顾问、债券承销、代理代销等一些中间业务以及金融衍生品类业务将在后续的报告中给予讨论。

1、《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明确为四小类
2004年2月23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2004年第2号令),明确商业银行应将表外项目的名义本金额乘以信用转换系数,以获得等同于表内项目的风险资产,这里的表外项目主要指以下四类:

(1)一般负债担保、远期票据承兑和具有承兑性质的背书等类贷款业务。

(2)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保函、预留金保函等与交易相关以及有优先索偿权的装运货物作抵押的跟单信用证等与贸易相关的或有负债。

(3)承诺中原始期限不足1年或可随时无条件撤销的承诺(如商业银行的授信意向)以及信用风险仍在银行的资产销售与购买协议(如资产回购协议和有追索权的资产销售)。

(4)金融衍生品类业务。

2、《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明确为两大类
2011年3月22日,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11)31号)明确将表外业务划分为担保类、部分承诺类两种类型业务。其中担保类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对第三方承担责任的业务,包括担保(保函)、备用信用证、跟单信用证、承兑等。承诺类业务则指商业银行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向客户提供约定的信用业务,包括贷款承诺等。

3、《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扩充为四大类
2016年11月23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银监发(2011)31号),首次明确表外业务主要分为担保承诺类、代理投融资服务类、中介服务类和其它等四类。这是首次将代理投融资服务类和中介服务类纳入表外业务的范畴,其中,

(1)担保承诺类业务主要包括担保类和承诺类等两大类。其中担保类业务是指对第三方承担偿还责任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信用风险仍在银行的销售与购买协议等。承诺类业务则指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向客户提供约定的信用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诺等。

(2)代理投融资服务类业务主要指根据客户委托,为客户提供投融资服务但不承担代偿责任、不承诺投资回报的表外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贷款、委托投资、代客非保本理财、代客交易、代理发行和承销债券等。

(3)中介服务类业务主要指根据客户委托,提供中介服务、收取手续费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代理收付、财务顾问、资产托管、各类保管业务等。

(4)其他类表外业务是指上述业务种类之外的其他表外业务。

不过遗憾的是,至今为止《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的正式稿也没有发布,目前对表外业务的监管仍然沿用《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明确的政策框架。

二、商业银行的具体分类
从上面的讨论中可以看出,目前表外业务的内涵已非常丰富,不过商业银行在对表外业务进行分类时也有自己的考虑,大致可以分成以下几类:

(一)担保承诺类等或有事项以及衍生金融工具
1、这里的衍生金融工具主要指以交易、套期、资产负债管理及代客为目的叙做衍生金融工具,包括外汇衍生工具、利率衍生工具、权益性衍生工具、信用衍生工具、贵金属及其他商品衍生工具等。

2、担保承诺类等或有事项主要包括信贷承诺、资本支出承诺、经营及融资租赁承诺、债券承销及兑付承诺、抵质押资产、法律诉讼及其他事项。

3、这里的信贷承诺主要包括贷款承诺、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担保、信用证以及信用卡承诺等。

(二)未纳入合并范围内的结构化主体
结构化主体具体指为发行和销售理财产品而成立的集合投资主体(如非保本理财)以及商业银行(集团)自身发起设立的基金、信托计划、资产支持证券以及各类资产管理计划等。请注意,这里的结构化主体不包括第三方设立的部分。

(三)委托贷款、委托理财与委托投资等委托类业务
委托业务主要包括委托贷款、委托理财与委托投资三类。其中委托贷款是指商业银行接受资金存入者的委托向其指定的特定第三方进行授信的业务(贷款用途、期限、利率等均由委托人明确)。委托理财是指接受客户委托负责经营管理客户资产的业务。委托投资是指基于委托代理关系,接受单一客户或多个客户的委托,代理客户从事资产营运、投资管理、投资顾问等投资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所有委托业务的风险和损益由委托人承担,银行只收取手续费。

(四)资产托管、财务顾问等其它表外业务
其它表外业务主要包括资产托管、代客交易、代理代付、财务顾问、保管以及代理发行和承销债券等业务。

三、主流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规模与结构如何?
通过分析会发现,目前国内主流银行的表外业务规模已相当可观。鉴于数据口径以及可获得性,对于表外业务规模的测算,我们有几种不同的口径(并且这里我们仅考虑表内总资产规模在万亿级以上的银行)。

(1)口径1:调整后的表外资产余额/表内资产平均为12%,股份行最高

1、2015年1月30日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明确了杠杆率的计算方法,即杠杆率(不低于4%)=一级资本净额/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其中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调整后的表内资产余额+衍生产品资产余额+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调整后的表外项目余额-一级资本净额。

要知道,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便是以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而非表内资产来确定参评名单。

2、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表内外资产余额可以作为计算表外资产的基础,不过这里的表外资产余额不包括结构化主体、委托贷款等项目(主要以担保承诺类表外业务为主),且存在明显低估。

3、通过计算27家银行的调整后表外资产余额占表内总资产的比例来看,其平均数与中位数分别为12.34%和12.06%,其中国有大行要低一些,股份行和部分城商行明显较高(平均值分别为16.39%和12.37%)。

4、例如,城商行中的宁波银行、南京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杭州银行、江苏银行以及徽商银行的调整后表外资产余额占其表内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7.15%、14.47%、14.09%、11.70%、10.92%、9.86%和8.43%。

5、股份行的调整后表外资产占比要明显高于其它银行,平均数高达16.39%。其中,渤海银行为19.30%、浙商银行为18.82%、光大银行为18.47%、恒丰银行为18.15%、兴业银行为17.99%、招商银行为16.01%。

图片:微信图片_20200601200715.png

(二)口径2:信贷承诺占表内资产的比例平均为6-8%,宁波银行高达34%

1、信贷承诺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未贴现)、保函及担保、信用证(含即期与远期)以及贷款承诺(含信用卡未使用的信用额度)。

2、根据各家银行披露的2019年数据,信贷承诺占表内资产比例的平均数与中位数分别为7.59%与6.54%,且各银行之间分化较为明显。

3、宁波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与平安银行的信贷承诺占其表内总资产的比例较高,远远超过其它银行,分别高达33.76%、15.49%、11.48%和11%。

其中宁波银行以消费信用类的贷款承诺(含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为主要构成部分(这也与宁波银行85%以上的零售贷款由消费信贷构成相对应),招商银行同样以贷款承诺(含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为主。

4、从2019年信贷承诺的增速来看,平均数与中位数分别为19.08%和16.48%,远远高于对应的表内总资产增速,其中增速较高的银行依次为平安银行(57.83%)、江苏银行(36.77%)、宁波银行(35.46%)、民生银行(31.66%)、兴业银行(28.61%)、上海银行(28.16%)、光大银行(27.27%)以及杭州银行(25.89%)。

图片:微信图片_20200601200719.png

(三)口径3:结构化主体占表内总资产比例的平均值为23-25%

1、结构化主体包括非保本理财、基金以及各类资管计划

结构化主体主要包括三类,即分别为银行(集团)作为代理人而发行并管理的非保本理财产品;(2)银行(集团)由于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由第三方信托公司设立的特定目的信托;(3)银行(集团)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及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如商业银行的基金公司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这里我们聚焦第一类和第三类。

目前14家银行(集团)所发行的非保本理财、基金以及各类资管计划的规模占其表内总资产比例的平均数与中位数分别为23.55%和21.13%,占比较高的几家银行依次为招商银行(39.67%)、南京银行(38.54%)、宁波银行(35.82%)、浦发银行(35.81%)、兴业银行(30.82%)、中信银行(29.62%)、交通银行(22.76%)。

图片:微信图片_20200601200722.png

2、表外非保本理财规模占表内总资产的比例为16%左右

保本理财属于表内,非保本理财属于表外。之前我们在分析39家上市银行的非保本理财数据时,得出的结论是非保本理财占表内总资产的比例2019年国有六大行、股份行、城商行与农商行的非保本理财规模占其总资产的比例平均值分别为7.94%、18.77%、11.80%和9.77%。

此次我们选择表内总资产在万亿级以上的银行,得出的结论是非保本理财规模占其表内总资产比例的平均数与中位数分别为15.54%和15.94%,因此大致可以认为主流银行的表外非保本理财占其总资产的比例均为16%左右。

其中,占比较高的银行依次为招商银行(30.92%)、杭州银行(22.57%)、南京银行(21.77%)、华夏银行(21.59%)、浦发银行(20.65%)、宁波银行(20.31%)。

3、基金以及各类资管计划规模占表内总资产的比例为10%左右

除商业银行自身发行的非保本理财外,部分商业银行还拥有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资管子公司(如南京银行有鑫元基金、宁波银行有永赢基金),并可在此基础上发行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计划以及各类资管计划,这同样属于表外业务。

不过目前关于这部分信息披露的银行数量较少,我们仅能统计14家银行。这14家银行发行及管理的基金及各类资管计划规模占其表内总资产比例的平均数与中位数分别为8.94%和10.25%,占比较高的银行依次为南京银行(16.77%)、宁波银行(15.51%)、浦发银行(15.16%)、交通银行(12.64%)、兴业银行(12.47%)。

(四)口径4:委托贷款占表内总资产的比例为5%左右

1、委托贷款的历史较为悠久
委托贷款是指银行(集团)与客户签订委托贷款协议,由客户向银行(集团)提供委托贷款资金,并由银行(集团)按客户的指示向第三方发放贷款的行为,银行(集团)在其中仅负责发放和收回贷款、收取服务费用,也属于表外业务。

(1)委托贷款的历史较为悠久,1996年的《贷款通则》便明确委托贷款的定义,即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其中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且这里的委托贷款主要是代理发放政策性和财政性委托贷款等。

(2)2014年5月29日央行印发的《关于规范委托贷款统计相关事宜的通知》(银发154号文)进一步明确了委托贷款的定义,即由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这里将委托贷款划分为现金管理项下委托贷款和一般委托贷款两类。

(3)2018年1月5日银监会发布的《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要求,银行业存款类和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p2p以及资产管理计划(包括银行理财)等均不能作为委托人,将金融机构剔除在外。

2、委托贷款的市场存量目前为11万亿
根据央行披露的数据,截至2020年4月,委托贷款余额达到11.30万亿元,较2017年12月的13.99万亿收缩2.69万亿元,不过目前基本稳定在11万亿左右。过去两年委托贷款规模之所以有明显收缩主要是因为2018年1月5日出台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委托贷款业务进行了规范,如明确不得用于发放委托贷款的资金类型、规范委托贷款的资金用途等等。可以看出就我们所列示的14家银行而言,2019年仅工商银行与建设银行的委托贷款规模出现了增长,其它银行的委托贷款规模多出现萎缩。

图片:微信图片_20200601200724.png

3、14家银行的委托贷款占其表内总资产比例的平均数与中位数为5%左右

不过就具体银行来看,只有14家银行在其年报中披露了委托贷款数据,委托贷款余额合计达到7.47万亿,占其表内总资产比例的平均数与中位数分别为5.34%和4.88%,其中占比较高的银行依次为建设银行(12.66%)、杭州银行(8.31%)、华夏银行(7.32%)、中信银行(6.54%)、工商银行(6.36%)、上海银行(6.15%)以及平安银行(5.45%)。

因此我们大致可以将委托贷款占其表内总资产比例的平均值界定为5%左右。

图片:微信图片_20200601200727.png

(五)口径5:资产托管规模占表内总资产的比例平均接近110%

1、21家银行的资产托管规模合计达144.16万亿,基本代表整个托管行业

目前整个市场的资产托管规模约在140-150万亿元左右(2018年为145.76万亿),而相较于其它表外资产来说,资产托管规模是最为庞大的,且由于具有托管资格的银行只有27家,而我们所统计的21家银行所拥有的资产托管规模已合计达到144.16万亿,基本已经完全代表了整个托管行业。

2、21家银行的资产托管规模占其表内资产比例的平均值接近100%
21家银行的资产托管规模占其表内资产比例的平均数与中位数分别为105.97%和109.41%,均接近110%,也即这21家银行的资产托管规模已经显著超过了其表内资产规模。

其中,占比较高的银行主要有浦发银行(186.13%)、招商银行(178.37%)、兴业银行(173.31%)、宁波银行(166.96%)、民生银行(149.66%)、中信银行(135.40%)、南京银行(131.75%)。

图片:微信图片_20200601200729.png

四、一些思考:表外业务规模(不含托管)至少要占表内总资产的42%以上
(一)表内业务与表外业务互为补充,表外业务虽然受到监管政策的约束,但相较表内业务而言,更能体现创新性、轻资本性与轻周期性,性价比通常较高。此外表外业务大多为中间业务,且多衍生于表内业务,如信贷承诺便主要指表内信贷的未提额部分和针对表内信贷的担保部分。

(二)表内业务与表外业务之间有密切的关系,表外业务发展的好,相当于再造一个银行。可以说没有表内业务的支撑、表外业务便成了无源之水,而没有表外业务的带动、表内业务也会举步维艰、处处受限。表外业务相当于为表内业务插上了翅膀,使表内业务以及整个银行的发展、运营更为轻盈。

(三)表外业务涉及的内容和内涵很丰富,除对表内有明显依赖的信贷承诺类表外业务外,诸如资产管理、资产托管、委托贷款、债券承销、财务顾问、代理代销等与表内关联度没有特别高的表外业务更具性价比、更值得努力。应该说不被重视的表外业务正成为一些优质银行的发展利器,而近年来一些主流银行已经在这些方面已经取得了非常不错的成绩,且这些银行的战略布局可以说已持续数年,它们的表外业务规模也已经相当惊人。

(四)表外业务的发展从最初就应该作为全行战略并被寄予厚望,其涉及到各个部门,如资产管理、财务顾问与债券承销自然属于投行与资产管理部(其中资产管理还涉及到客户端部门),资产托管则由托管部负责(也涉及到同业部),代理与代销以及信贷承诺等属于客户端部门,委托贷款则可由投行与资管部牵线搭桥,金融衍生品业务主要由金融市场部门负责。

(五)谈及最后,表外业务应该达到多少才是比较合适?这可能没有统一的定量标准,但根据目前对上市银行的统计,包括表外资产总规模和不包括资产托管在内的表外资产应分别占表内总资产的142%和42%以上,其中托管规模应占表内总资产的100%以上。如宁波银行、招商银行和南京银行的表外总资产规模(不包括托管)已分别占其表内总资产的83.49%、67.98%和59.07%。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代理代销、债券承销、金融衍生品等表外业务并没有纳入统计框架中,因此本文给出的表外业务规模数据仍然是低估的,商业银行实际的表外业务规模及占比要比我们呈现的数据更高。

图片:微信图片_20200601200731.png

申明:感谢作者的辛勤原创!若在本网站转发过程中涉及到版权问题,敬请与管理员联系!以便及时更改删除,谢谢!
扫码加群主申请入群
另:法财库目前成立了多个行业微信群【银行高管群】【商业银行群】【信托群】【券商群】【理财师群】【投行群】【私募群】【基金群】【股权投资群】【期货群】【现金贷】【第三方支付】【金融高管群】【总裁群】【互联网高管群】【汽车金融群】【融资租赁群】
游客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