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的赌博业,听起来不算什么大奸大恶。对于不少返乡人士来说,过年期间过几把“手瘾”更是很正常的事情。然而,不能忽视的是,因为赌博而闹得鸡飞狗跳、妻离子散,甚至家破人亡的事情,每天都在我们身边以不小的频率上演。
针对这一现象,吕德文教授(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同样在近期做过深入研究。而他的研究则揭示了出了一个更为严峻的社会现象,那就是:在最近十余年间,“赌博”在多数乡村已实现去污名化。在他看来,如何认识今日中国乡村的赌博业态,虽非易事,却是大事。赌博已成社会之癌,不可不治。
今天将他的文章推荐给大家,希望有所启发。原文较长,有压缩编辑。
我调研的乡镇是一个典型的中部农村,总人口不到2万,共17个行政村,100余个自然村。因地处丘陵地带,人均耕地较少,且无任何工业。总的来说,该乡算是一个消费型社会,家庭收入主要依靠年轻人(第二代农民工)外出务工。中老年人则在家务农补贴家用。
该乡集市经济十分发达。除了少量几家农资、化肥店,街上全是为乡民“现代生活”服务的商店,包括超市、饭店、家具店,甚至于养生馆、五谷杂粮配方点、快递服务点等。不过,最大的产业当属“赌博业”。
根据笔者的调研,该乡的赌博业态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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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形式
当地的赌博业主要有三种形式:
(一)茶馆 准确地说,当地人所称的“茶馆”其实是麻将馆。据笔者不完全统计,单单是在集镇,就有近30家麻将馆。全乡的麻将馆大概在100家左右。茶馆的规模也不等,一般而言,集镇上的有十几台麻将桌,村里的有三四台麻将桌。
至于玩法,比较简单,根据胡牌大小,当地麻将馆分为三个等级:(1)打大牌的,胡牌在20元以上,每盘输赢可在几百上千元;(2)打中牌的,胡牌一般为5元或10元,每盘输赢在几十上百元;(3)打小牌的,胡牌为2元,每盘输赢只在十几二十元间。
在一般乡里人的认知中,“赌博”和娱乐的界限是模糊的。打大牌的茶馆,普通乡民都认为那是赌博场;那些打中牌的茶馆,对于大部分有财务自由的乡民而言,也算是一个合适的娱乐场所,但如果毫无节制地沉迷其间,则算是彻底的赌博心态。惟有打小牌的茶馆,几无乡民认为它是一个赌博场所。
(二)地下六合彩 六合彩在乡里也甚是普遍,其覆盖人群甚至比“茶馆”广。说是“地下”,主要是从法律意义上界定的;对于当地人而言,它是再公开不过的赌博形式。每个乡民都可以在邻居、亲戚、朋友那里轻易地找到“码庄”。再不济,村里的商店也兼着小“码庄”的生意。
在十多年前六合彩刚到该乡时,所有人都知道这是赌博。但现在,六合彩却成了极具乡间特色的娱乐功能。彩民们天天盯着电视上的天气预报、动画片等节目,希望从中找到有关“玄机”。“运气”这个飘忽不定的东西,也被具象化了。比如,家中有个老人80岁去世了,其子孙立马会联想到下一期的开码数字必定和8有关。现如今,大部分乡民都将六合彩当做“小赌怡情”的节目,甚至成为生活中的“盼头”。
(三)赌场 乡间有两个大混混,都有黑道背景。一个大混混经营着大茶馆,不定期地在其茶馆组织超大规模的“局”,如50元或100元开胡。这种局一年大概举行三五次,每次个把星期。每次 “组局”时,“大混混”都亲自上门邀请那些目标人物去他的茶馆玩。
还有一个则专门组织“八点场”,运用乡间所称的“龙虎斗”(老虎机)和“掐八点”(推牌九)组织赌博。“八点场”也是一年组织几次,其特点是具有高度的流动性(却未必有隐蔽性,因为普通民众都知道),每天打一枪换一炮,有时候甚至在山头野外搭棚。其规模一般在几十上百人之间,有积极参与的,还有纯粹是看热闹的,每次赌资都有几十万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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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灰色
在我调研的乡镇,赌博业有一个较长的产业链。在这个链条里面,处于高端的是两个大混混,他们在某种程度上制定了“消费”及服务标准,其组织性也较强;处于中端的是那些打中牌的茶馆及各个码庄,他们是乡村赌博业的中流砥柱,在赌博的去污名化、培养基本“赌徒群众”方面,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处于低端的,则是那些数量不多的小茶馆,客观上为赌博生态的塑造提供了掩护。
两个大混混在组织赌场方面都可谓是轻车熟路:
组织大麻将局者,在乡里人的形象中是一个“乡绅”,从来都是客客气气的,组织的牌局也甚是“文明”,像是去一个高档会所。几乎从未听说过其耍什么黑招,所有人却都对其敬畏有加。有时候,乡里人明知其组织的是鸿门宴,却也得装得很高兴的样子前去“送钱”。
组织“八点场”的大混混,则风格迥然,其霸道、阴狠、血债累累是写在脸上的。2015年即有两起恶性时间:
一妇女因欠了“八点场”的高利贷,被逼无奈躲在一个山头两天,最后在山上自杀身亡。乡政府为了安抚受害者家属,让其丈夫及小孩吃低保;还有一位乡民被高利贷所逼,自杀身亡。其家人将死者棺材拖至乡政府门口讨说法。派出所出面调解,让债主赔了17000元,乡政府再“人道主义救助”了4万元,终于息事宁人。
但就该乡的赌博业而言,他确实做得很是成功,几乎达到了企业化运作的水平。一个成功的“八点场”,需要符合几个要件:
(1)安全。一是场所的的安全,不在固定场所、固定时间开设赌场,大大提高隐蔽性;二是现场秩序,在合适的地点安设明哨、暗哨,以防止公安机关的打击,同时防止现场有人闹事。
(2)组织。他有一个成熟的运作团队,其核心圈有五六名小混混,负责赌场的设备、坐庄、放贷、安保、服务等。外围还网罗了不少协助者,兼职帮忙网络赌徒,或者讨些“抽红”。
(3)赌资。为了让赌局维持下去,提供资金周转是非常必要的一环。而赌场上的周转资金,一般都是高利贷。在“八点场”上借钱:借1万,只能拿到8000赌资(2000元算是利息),且要求当晚还清;不能还清者,则每天再加500元利息,一月一结。
(4)利润。赌场的利润主要源自两个方面:一是正常的赌博输赢(或“抽红”);二是高利贷。组织者既可以自己坐庄(有时伴随着出老千),也可以不坐庄。如果是自己坐庄,则可以从赌桌上获利;组织者也可以不坐庄,而是通过“抽红”来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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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态
赌场之存在,是以休闲娱乐之茶馆为基础的。乡里赌场之盛、组织者之明目张胆,实则是因为他们找到了让赌博寄生的社会生态:
茶馆及六合彩之覆盖面之大,使得乡里人对赌博的接受度极高。尽管人们对赌场及茶馆之本质比较清楚,但在茶馆不劳而获的体验,与在赌场押注、在地下六合彩押“特码”企求一夜暴富的心态,并无本质区别。
本质上,茶馆为赌场培育了基本的赌徒群体。如果说茶馆是赌徒们日常生活的蓄水池,让其保持了赌博习惯的话,那么赌场就是泄洪区,积蓄日久的赌徒心态,可以从赌场中找到更大的刺激。乡里的赌场看似是不定期的,但春夏秋冬,避开农忙这些时间点都是很有讲究的。
茶馆培养了一种畸形的消费习惯。为了吸引顾客,各个茶馆绞尽脑汁扩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而今,一些大型的茶馆,其服务标准是:为打牌者及其家属免费提供午餐(午餐按照当地待客的最高标准定制)、茶水、接送小孩服务等;一些茶馆为了吸引顾客,甚至进门即发5元红包。
久而久之,茶馆成了很多乡里人的第二家庭。比如,很多人快到午餐时分,就拖儿带女找个茶馆消费去了。这种营销模式,和赌场如出一辙。那些“八点场”,对所有到来的赌徒,无论其是否参赌,都报销车费、进门即发20元(或一包烟),并设有好吃好喝招待。乡民们甚是享受茶馆及赌场制定的服务标准,以至于每个人都默认了“顾客就是上帝”的宗旨,吃好、穿好、玩好,是他们的潜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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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癌症”
在以前的传统社会和工业社会,物质匮乏,赌博是少数有闲有钱人的“特权”,少数无钱的“烂赌鬼”也会招人唾弃,大多数农民也不认为自己可以在赌博上浪费时间和金钱;然而,到了物质丰裕的时代,农民们早已被卷入消费社会的逻辑之中,他们身在农村,心在花花世界。赌博,在某种意义上起到了麻醉精神生活的作用。
而在大批人寄生于赌博场的过程中,它也将社会中最赤裸裸的两极分化呈现于人们面前。以至于,乡民们竟然不自知地有了一种对权势的畏惧感。
一种赌徒心态也在乡村社会蔓延开来。农民幻想一夜暴富,早已习惯于及时行乐,不劳而获也是普遍的意识形态。其结果是,人们对因赌而生的丑恶现象,丧失了基本的价值评判能力。哪怕是高利贷逼死人事件,乡里人也仅仅是唏嘘一番,甚至于,无聊者还拿这种事当做谈资,调侃茶馆关门歇业是全乡为其志哀。
至于赌博闹出的家庭纠纷,则数不甚数。比如,2016年发生了一件传遍全乡的丑闻。一位在家带小孩上学的奶奶,因天天在茶馆赌博,入不敷出,不仅私吞了在外打工的儿媳妇寄回来的人情钱,还不断编排各种理由索要儿子儿媳妇的血汗钱;不少留守家中的中年妇女,打牌之豪气远超男子。有一个女子,曾在茶馆连续奋战五天五夜,期间连脸都没洗一回。
赌博也在慢慢腐蚀当地政治社会生态。就在笔者下笔的前几天,一个逼死多条人命的“大混混”,竟然得意洋洋地到各个茶馆“宣传”中央最新精神:“像我这样的(组织’八点场’),是要被抓起来的;(我已经不干了)你们竟然还在明目张胆地开茶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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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治理
值得警惕的是,赌博也在侵蚀基层政府和执法机关的公信力。
笔者在调研该乡的赌博时,意外发现早有乡民在当地网络论坛上举报该乡甚为繁荣的赌博业。每次当地政府都认真回复,如一个回复说,派出所经过暗访,这些茶馆基本上都是休闲娱乐性质的麻将馆,并无赌博发生云云。举报者、旁观者当然不服,一大堆抨击基层政府不作为的留言接踵而至。
就笔者的调研而言,基层政府的反应符合一般逻辑,却未必是全部真相。不可否认,赌博认定有一定的难度。它的认定主要有两个要件:(1)组织者是否以营利为目的;(2)数额是是否巨大。两个要件的认定都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模糊性。
然而,就乡里的几个赌博形式来看,除了“八点场”完全符合这两个要件(甚至还因涉黑原因而远超这两个要件),以及六合彩因“地下”之原因,可以认定为是赌博性质外,其他形式都多少有点争议,也易于让人钻空子。
而如果按是否“抽红”这个营利方式作为定性标准,则可能殃及一大批那些打5元麻将的茶馆。从主观动机看,绝大多数参与者,甚至于包括组织者,都无心从中获取“不正当”的利润,休闲娱乐的性质要明显得多。
对赌博业的治理和打击是两码事。一般而言,打击是专门机关的职能,党委政府并不参与。因此,乡间赌博业的治理主体实际上是乡镇派出所。可是,如上所言,专门机关打击农村赌博行为,存在非常大的技术困难。最直接的是,派出所并无足够的警力处理如此之多的事务。甚至于,单单“八点场”和麻将局,派出所也没有足够的警力和能力进行打击,只能对那些茶馆进行阶段性排查。
这种做法无可厚非。但久而久之,一些有经营头脑的茶馆老板,给派出所长送点小礼,请其在必要的时候提前打声招呼,也是常有的事。类似“微腐败”,更增加了乡民们对基层政府的不信任。
如欲有效治理,则必定涉及到乡村政治社会生态的总体改造。甚至于赌博不是治理的主要对象,农民的闲暇方式才是治理的主要内容。我调查的这个乡镇,几无公共娱乐活动。一年一两次的庙会,也仅仅是高龄老人的娱乐方式,中青年并不参与。而有钱有闲的恰恰是那些中年人,以及在家带小孩的年轻妇女。
乡间这几年兴起了广场舞、腰鼓队等娱乐方式,乡镇党委政府也对针对大操大办做了些许移风易俗的工作,但从治理赌博这个社会之癌的角度上看,还差太远。
赌博是社会之癌,它与乡村衰败、道德滑坡、法治不彰、权力腐败等都有密切关系。赌博业或许是很多农村地区最大的第三产业,其参与者之多、利益相关者之众、产业链之长、创造的GDP之大,都是别的产业难以望其项背的。而安置好农民的生活,让其有更为健康的公共文化生活,才是有效打击农村赌博的治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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