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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当地时间12月7日,华为前CFO孟晚舟的保释听证会在不列颠哥伦比亚最高法院如期举行,孟晚舟本人出席(注:加拿大曾为英国殖民地,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是加拿大西部的一个省)。
听证会持续时间长达五小时,信息量很大,但法院并未对保释申请作出裁决,并将于12月10日下午1点继续进行。
当天上午主要由代表美方立场的控方律师进行陈述(律师是加拿大人),下午则是孟晚舟的辩护律师进行辩护陈述,整个过程透露了一些关键信息,这里进行了整理。
1.孟晚舟的国籍问题
之前一直有传言说孟晚舟并非中国籍,哪怕外交部于12月6日和7日两次表态声明孟女士是中国公民,但依然有人死活表示不相信,还留言说我被打脸。
在这次听证会上,加拿大法院当庭确认孟晚舟为中国国籍(当地时间11时31分)。
不知道这次他们会不会相信,但关于国籍的谣言我希望真的不要再去传了。
2.抓人这件事,美国蓄谋已久
根据控方律师的陈述,早在2018年8月,美国纽约东区联邦法院就发出了针对孟晚舟的逮捕令。
11月29日,美方得知孟晚舟将从香港出发途径加拿大转机并飞往墨西哥,于是提前要求加拿大在孟女士转机时实施扣留,并将其引渡到美国。
关于这一点,加拿大总理特鲁多也曾公开承认过。
12月6日,特鲁多在电视讲话中表示,自己事前对加拿大皇家骑警拘留孟晚舟一事知情,但他否认拘留行为与政治因素有关。
“适当的部门作出了这一决定,我们在逮捕发生几天前就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通知。我们相信我们独立的司法系统,这些事情与政治并无牵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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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美方立场的控方律师表示,2009年-2014年间,华为涉嫌通过其非官方的子公司SkyCom与伊朗做交易。
控方称,作为华为CFO的孟晚舟并未如实说明SkyCom和华为实质上是一家公司,并误导美国金融机构与SkyCom进行生意往来,违反美国对伊朗的制裁。
所以美国以欺诈罪为由,要求引渡孟晚舟。
控方给出的证据是,SkyCom的员工使用华为的电子邮件地址,而且其管理层也是华为员工。
孟晚舟否认了这项指控,并表示华为与SkyCom的合作是正常的商业运作。
孟晚舟的律师则在下午的辩护陈述中表示,2002至2008年,孟晚舟确实曾出任SkyCom的董事会成员,但随后华为将SkyCom剥离,2009年后SkyCom就成为了独立的承包商,而孟晚舟也离开了董事会。
另外根据第三方审计机构毕马威提供的审计文件显示,华为旗下子公司并不包括任何与skycom有关的实体公司。
除此之外,孟晚舟的律师还反问控方,如果美国认定华为存在欺诈行为,为什么指控的不是华为公司,反倒是要指控华为员工?
这也是我在上一篇文章中特意强调的一件事。
如果美国觉得华为有问题,那要针对的也应该是华为这家公司,而不应该对华为的员工下手。
否则的话是不是华为的每一个人,美国都可以抓起来?
由此也可以引申出一个推测:美国的目标名单很可能不止孟女士一人。
只不过,孟女士是第一个被他们逮到机会的人。
4.为什么1号抓了人,6号才放出消息?
之前比较主流的说法是孟晚舟申请了报道禁止令,但其实这一说法根本站不住脚。
因为报道禁止令的解除时间是12月7日上午,而消息是12月6日就放出的。
而且自从消息公开后,加拿大这边就开始像挤牙膏一样,一点一点往外放消息,所以根本原因肯定不在报道禁止令上。
还有,加拿大这边可以以报道禁止令为借口,但中国和美国为什么也没放出一点消息?
而一旦到了6号,中国、美国和加拿大同时开始报道,这未免太默契了?
关于这一点,我在写上一篇文章的时候就注意到了,但现在还不好明说。
因为无论是猜对了还是猜错了,说出来都有可能会误事(在和个别读者的私下交流里,我说了自己的判断,现在还不知道对不对,等结果出了再看)。
所以还是让子弹再飞一会儿。
至于法庭上透露的关于孟女士的一些私人信息,这里就不讲了,有兴趣的可以自己去查。
02
这个事件,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白宫官员向媒体透露,在G20中美两国元首谈判的时候,特朗普对扣留孟晚舟一事并不知情。
这个就比较有意思了,有两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是白宫在撒谎甩锅。
第二种可能就是,美国国内反对特朗普的势力非常强大,他们在试图破坏特朗普主导的中美和谈。
在过去,美国的总统大多和门阀(政治豪门,比如布什家族)以及财阀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并不是说门阀和财阀能够直接决定选举结果,而是他们通过提供政治资源、人脉以及经济支持,来影响总统选举(小布什在竞选时甚至开玩笑说:“我继承了我父亲一半的朋友。”)。
而总统候选人当选后,自然也要维护他们的利益(主要通过制定有利于门阀和财阀的政策、法律,以及在对外谈判时为他们争取利益)。
但特朗普不一样,他是走网红路线+自掏腰包当选的。
在经济资源上,当年的竞选资金统计显示,希拉里的资金为特朗普的两倍多,大多来自财团支持,而特朗普的捐款主要来自个人,但因为筹到的捐款数量很少,所以特朗普自己至少掏了6000万美元左右来进行参与竞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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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竞选时没有依靠门阀和财阀,好处是当选后他不用特意去维护那些门阀和财阀的利益,坏处则是这些利益团体会对他进行反扑。
拿最近的一件事举例,老布什去世,布什家族只允许他出席,不同意他在葬礼上发言。
虽然说同去的其他几位前总统(奥巴马、克林顿和卡特)也都没有发言,但这件事会被单独拿出来宣传,多少还是可以看出特朗普和美国传统政治豪门间的关系的。
所以第二种可能(特朗普此前不知情)并非没有可能。
如果是这样的话,这个事件反而更容易解决(特朗普会自己去摆平派系之间的利益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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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政治手段还是法律途径?
说说我的看法。
首先,这一次美国是以国内法的名义来搞华为的,而且在法理上并非没有依据。
因为美国在涉外案件中有一个“长臂管辖原则”。
简单来说就是,哪怕诉讼对象只是在第三国从事商业活动而没有在美国本土进行交易,只要其行为对美国产生了影响,那么不管这笔交易发生在哪里,交易主体是哪个国家的,交易是否符合当地的法律,美国法院都可以对其进行管辖。
如1997年美国司法部颁布的《反托拉斯法国际实施指南》中规定:“如果外国的交易对美国商业发生了重大的和可预见的后果,不论它发生在什么地方,均受美国法院管辖。”
这种充满扩张性的原则让美国法律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可以适用于全世界。
但反过来,中国能不能以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来制裁美国的军工企业呢(美国好歹在名义上还是承认“一个中国”的)?
不行。
因为规则是由强者制定的。
现在美国实力强,所以要按它的规则来,这是一个基本事实。
谁实力强,谁就能制定规则,而一旦有后来者居上,美国就会千方百计利用有利于他的规则打压你,而一旦压死了你,那美国永远都可以掌握规则的制定权。
这就变成了一个死循环。
中国这几年靠自己的努力,好不容易在技术上有了一点积累,能够一点点打破别国在技术上的垄断,对美国的科技优势造成了一点威胁(美国稳坐世界霸主的三大优势,分别是军事优势、科技优势和美元的世界结算货币地位)。
而华为又是中国高科技企业里,最耀眼的企业(中国的半导体产业虽然已经在追赶国外的同行,但无论是中芯国际、合肥长鑫还是长江存储,这些公司和国外的公司依然有比较明显的差距,真正能够和国外公司分庭抗礼的领域在5G,因为这个领域有华为)。
这让美国从政界到民间,都把华为视为眼中钉肉中刺,千万百计想要搞垮它。
而根据《华尔街日报》的报道,美国早从2016年起,就一直在调查华为是否涉嫌违规向伊朗出口通信设备,只是一直没有公布过相关调查的结果。
从目前的情况来判断,华为比他的大兄弟(这里就不点名了)要争气得多,美国调查了那么多年都没有足够的证据。
但现在美国开始对华为的高管下手了。
我比较担心的是,美国没有足够的证据,就想要通过抓人来搞证据(如控辩交易)。
现在孟晚舟还在加拿大,中国还有回旋的余地,而一旦孟女士被引渡到美国,中国就非常被动了。
这个时候中方应该怎么办?
事关核心利益,你争还是不争?
04
至于那些说美国司法独立,连总统都可以调查的人,其实并不了解美国法律,或者说不了解法律和政治的关系。
美国现在追着特朗普“通俄门”不依不饶,更多是党派斗争的结果。
举几个例子。
1999年,克林顿下令美国轰炸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这种明显违反《国际法》的行为,让他在事后遭到了美国国会的质询。
但是那又怎么样呢?
克林顿并没有受到惩罚,而这件事的内幕至今也没有被披露。
再比如2013年斯诺登曝光的棱镜门事件,英美两国通过入侵个人的智能手机来窃取用户的通话内容和位置信息,窃听对象就包括德国总理默克尔在内的各国政要。
这已经不只是侵犯个人隐私这么简单了,而是赤裸裸的间谍行为。
但这个项目的负责人和美国相关部门的官员有因此受到法律的公开审判吗?
没有,默克尔吞了这口气,这件事最后以不了了之收场。
还有2016年希拉里的邮件门事件。
希拉里不仅使用私人邮箱来处理大量的绝密文件(美国法律不允许),在调查期间还删掉了大量的证据来妨碍司法。
这种事情如果放到一个普通的政府雇员身上是要被治罪的。
为什么希拉里可以免罪?
这背后离不开政治利益的考量(这个事其实值得单独成篇来写,这里不再展开)。
法律不是天然存在的,法律作为一种人类发明的工具,它的目的是实现社会福祉的最大化,并在必要时维护国家的核心利益,而不是永远保持公正独立。
如果现实利益的砝码足够强大,法律的独立性会让位于政治。
这才是社会运转的真相。
对于这次的华为事件,我觉得最后还是会通过政治博弈解决。
而且我相信政府能够顺利解决这件事,大家不必过于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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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这篇文章其实昨晚就写好了,但是发不出来,今天在改的时候看到一些留言,所以最后再补充几句。
在华为的事件上,如果美国有足够的证据去制裁华为,那我没话说。
但如果美国因为自己掌握的证据不足,就把矛头从华为这家公司转移到员工身上,并通过抓人来发掘证据。
这种行为我坚决反对。
无论是引渡还是长臂管辖原则,这些规则都是美国主导制定的对它自己有利的规则,但美国权力扩张的同时也意味着别国主权的让渡。
所以在过去,这两种机制的使用,美国都是有所顾忌的,像孟晚舟这样的遭遇更是从来没有过的。
而这一次,美国竟“发明”了规则的新用法:
怀疑公司有问题但又证据不足,于是就给公司的高管扣上欺诈的罪行,再通过第三国扣押和引渡,那是不是美国也可以因此在全球扣押任正非,扣押华为的每一个高管?
但就像辩护律师所说:“如果美国认定华为存在欺诈行为,员工参与其中,为什么不是公司被指控,反倒是员工被指控?”
美国正在滥用自己所制定的规则,并肆无忌惮地扩张权力。
这种做法连国外的网友都看不过去了。
有的说加拿大卷入进来很愚蠢,有的说美国这次的做法既离奇又危险,还有说特朗普越来越low 的。
反倒是国内一些以“理中客”(理性、中立、客观)自居网民,至今为止都在拼死维护美国。
一些在后台给我留言的,只凭检方的说法就急着给美国站台,却故意忽视辩护律师的陈述,对于美国滥用规则并扩张权力的行为更是熟视无睹。
甚至有一些人至今都还在扯国籍问题。
所以我特意找到了美国司法局的资料,国籍和护照的问题都已经非常明确,稍微懂点英语的都能看懂。
证据确凿,你要是再扯国籍,那就真的太混蛋了!
至于那些把美国法律捧上神坛的人,
请你去问问克林顿,当年他为什么要炸中国大使馆?
请你去问问奥巴马,棱镜门事件为什么不了了之?
请你去问问特朗普,为什么不追究希拉里?
你们既不懂法律也不懂政治。
你们也不懂守护自己的核心利益。
你们甚至连自己的命运和哪个国家绑定在一起都不知道!
你们今天能够在大雪天里开着空调敲着键盘发表自己的“高见”,恰恰是因为你们生活在一个和平安定的环境里。
如果你出生在叙利亚,你根本就不会操心这些事,因为光是活下去就要你用尽你所有的力气。
这个世界没你想象得那么好,和平安定的环境更不是天经地义。
中国有哪些地方做得不好,该批评批评,该改进改进,但关乎国家核心利益的事,如果你自己都不争取,就不会有人给你争取了。
可笑的是有些人正在拼死维护美国,甚至比美国人还要维护美国,不惜主动让渡自己的核心利益。
退一步讲,如果中国真的不好了,找不到工作吃不上饭,那最受伤的不会是权贵,也不会是富豪,而是你。
因为你无权无势,你抵抗风险的能力最弱!
希望你们这些人能够想明白,自己的屁股到底应该坐在哪里!
最后,以吴军老师的一句话作为这篇文章的结尾:
“在现代契约社会里,大声疾呼要求自己的权利,为自己谋求利益是一件极为光彩的事情,是大家都应该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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